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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,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,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(站、点)运至另一港(站、点)的合同。水路运输的承运人必须是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务,并持有营业执照的中国远洋运输企业、沿海水运企业、内河水运企业和个体水运专业户,托运人可以是法人、其他组织、公民等。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:
⑴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计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。整批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,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抽查。散装货物重量,承运人可以通过船舶水尺计算。货物按体积计量收取运费的,托运人应提出重量和体积。
⑵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条件(气候、水情等)的影响。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运港发运时间、每一换装港时间和运输时间。由于自然条件因素所造成的误时,不计算在运期之内。
⒍有的买家可能适合多种运送方式,您可以写出您常用的方式及折扣,为买家省去部分运费,也为您挣得更多的回头客。
⒊禁止运输麻醉药品出入;⒋金属矿砂等运输限制;⒌五金、电料建筑器材运输限制;杂铜运输限制;废钢运输限制;⒍还有炸药运输限制;粮食运输限制;木材运输限制;⒎内蒙古自治区物资运输也属于禁止运输项。
调用安排: 1、填写运输计划。2、填写运输在途,送到情况,追踪反馈表。3、电脑输单。
车队交换: 1、根据送货方向,重量、体积、统筹安排车辆。2、报运输计划给客户处,并确认到厂提货时间。
提货发运: 1、检查车辆情况。2、按时到达客户提货仓库。3、办理提货手续。4、提货,盖好车棚,锁好箱门。5、办好出厂手续。6、电话通知收货客户预达时间。
在途追踪: 1、建立收货客户档案。2、司机及时反馈途中信息。3、与收货客户电话联系送货情况。4、填写跟踪记录。5、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
到达签收: 1、电话或传真确认到达时间。2、司机将回单用EMS或FAX传真回忆诚物流。3、签收运输单。4、定期将回单送至客户处。5、将当地市场的住处及时反馈给客户。